第十六章
我从琳达·兰达尔的公寓走出一个街区,思绪情感混乱堪比片刻前在城市上空翻滚,穿越湖面的雷暴。我在油站外拨通付费电话叫了出租车,然后在雨雾中背靠着墙站着,自怨自艾,等我的车过来。
我失去了墨菲的信任,即使那是为了保护她,同时也为了保护自己。高贵的目的代表不了什么,结果才最重要,而我的行动结果就是向我身边最接近“朋友”的人撒了个很烂的谎。我不确定的是,即使找到幕后黑手,即使想出击败他们的方法,即使我帮墨菲干了她那份工作,我们之间的关系还能否一如往昔。
我还在思索着那些烦心事,以及令人忧心的命运,一名帽檐遮住脸的男子从面前走过,突然停下、转身往我肚子上就是一拳!
我脑子里闪过“不是又来了吧”,接着就感到第二、第三拳猛地击下,每一拳都让我五脏错位,身体弹到背后的墙上,直犯恶心。我困难地小口呼气,立刻又疼得倒抽气,此时就算脑子里已经想好了咒语,我也呼吸困难无法成言。
他停手以后,我全身发软,被一把丢在地上。我们身处一个光线良好的加油站,时间是周五午夜以前,他做的任何事都被来往车辆看得清清楚楚。当然了,天啊,他没打算杀我,只是在那样一个时刻,我全身疼痛又疲惫,根本无法去在意。
我躺了一会儿,脑子里晕眩不已。我闻到了攻击者的汗味儿和高露洁牙膏味儿,知道他就是前一晚偷袭的那个人。他一把抓住我的头发,把我脑袋扯起,随着清晰的手起刀落声,剪去了我的一绺头发,然后才放开。
我的血液都冻结了。
我的头发。那男人剪了我的头发,可以用于各种魔法、任何死亡魔法,而我甚至无法阻止他。
男人转身快步走开,但不是用跑的。我感到一阵恐慌,绝望之中跳起来抱住他的腿,抓住了膝盖的位置用力拽。清晰地“嘭”一声,男人叫着“狗娘养的”然后重重倒地。一只拳头——巨大、关节突出的拳头——紧紧抓住我的头发。我努力深吸一口气,跳向那只手。
攻击者的帽子掉下来,我认出了他——约翰尼·马尔康的保镖,周四下午从酒店跟踪我,在我身后跑着最后脚一瘸一拐的那个人。显然瘸子先生的膝盖受过伤,我刚的攻击又让它脱臼了。
我用两只手抓住他的手腕,死也不松开。我不是十分强壮,只是固执得像鬼。我蜷起身紧抓他的手腕不放,试着一根根掰开厚实的手指。瘸子用力想挣脱,虽然他的手臂肌肉突出,却不足以摆脱我全身的重量。他用另一只手推搡我,想把我推到一旁,接着他又开始用拳头用力打我。
“放开,妈的,”瘸子大叫,“给我滚开!”
我缩着头抬高肩膀抓紧了。要是能用拇指掐住他的筋腱,最终他的手会松开,无论他有多强壮也一样。我尽量把他的手腕想成培乐多玩具,自己的拇指则是扣进玩具表面的铁块,死也要抓紧!我感到他的手指松开了,一绺黑发渐渐露出来。
“上帝,”有人在叫,“嗨,麦克,有没有搞错!”
我听见了迅速接近的脚步声。
接着是两个穿运动服和球鞋的家伙跑过来把我拖开。我不连贯地大叫,双手从瘸子的腕部松开。有的发丝散开了掉在水泥地上,但他重新握紧时还留着大部分。
“小心,小心,伙计,”其中一人把我拽起来时说,“别紧张。”
被两个人架着,挣扎真的没什么意义,我吸了一口气,终于能说话了,“钱包,他抢了我的钱包。”
考虑到我此时的穿着和瘸子的西装革履,这就像个没人会信的谎言,至少在瘸子转身狂奔而去前没人会相信。两人放开我,一脸困惑,接着决定少管闲事为妙,快步往他们的汽车走去。
我挣扎着站起来往瘸子逃走的方向追上去,喘得像一部漏风的手风琴。瘸子穿过马路上了一辆车,等我追到车已经扬长而去了。我在汽车尾气中慢下脚步,呆滞地盯着雨雾中远去的车灯。
我的心脏快从胸腔里跳出来了,即使呼吸已经平顺了些却仍是躁动不已。我的头发。约翰尼·马尔康现在拥有我的一绺头发,他可能把它交给任何使用魔法的人,随意利用来对付我。
他们可以利用那绺头发把我的心脏从胸口扯出来,就像对待珍妮弗·斯坦顿、汤米·汤姆和可怜的琳达·兰达尔一样。马尔康警告过我两次,叫我别继续查下去,而现在他准备除掉我,一了百了。
深入骨髓的疲倦和恐惧突然转为暴怒。“见鬼!”我低吼,“想除掉我,没那么容易!”
我要做的不过是找到他们,找到约翰尼·马尔康,找到瘸子,找到马尔康的巫师——无论那是谁。找到他们,拿回自己的头发,把他们像木桩一样竖在那儿让墨菲去处理。
对天发誓,我绝不会姑息他们。这群混球是认真的,他们已经试过一次想谋杀我,还会再进行尝试。马尔康和他的狗腿……
不对,我突然想,不是马尔康,那说不通,除非从一开始就是马尔康的匪帮在进行“三眼”的地下交易。如果马尔康手下有一名巫师,为什么还要贿赂我呢?派那个拿球棒的家伙来偷袭我的时候就应该直接剪一绺头发,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杀了不是更省事?
会是马尔康吗?还是说,他的走狗们在玩“无间道”?
我最后决定事实为何都不重要,唯一明显的是:有人拿着我的头发。有个在暗处的巫师想杀我。
无论这名巫师是谁,在我冲破他的投影时就发现了,其实他不算厉害,如果正面对抗不是我的对手——他可能很有胆量,有充足的魔力可以像之前那样利用风暴、操纵恶魔,但他就像一个大块头、鲁莽的青春期少年,对自己的力量尚无法熟练运用。我拥有的不仅仅是力量和冲动的勇气。我有多年的训练、经验和知识。
另外,现在我已经气疯了,上刀山下火海都成。
阴影暂时还无法对我进行攻击,他没有足够的能量,得等到下一场春天的风暴,才能利用其中蕴涵的力量谋杀我。我还有时间,可以做点儿什么。只要找到他们在哪儿,找到瘸子把我的头发送到哪儿,我就能追上去。
答案瞬间在脑中浮现,看起来如此简单。要是头发可以作为与本体的连接,我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——以我本人为起点找到头发在哪儿。靠,说不定我能直接把它烧了。那样的咒语很容易出错,所以我需要鲍勃,他在几分钟以内就能想出花上我几小时甚至几天才能建构的咒语。
我冷笑。鲍勃不在家,接下来大概二十四小时都不在,而单靠自己我在十到十二小时内都不大可能完成那个咒语,以我的脑袋这会儿思绪不连贯的状态更无可能。
我可以打电话给墨菲。墨菲会知道马尔康在哪儿藏身,估计瘸子会呆在他身边。她至少能告诉我到哪儿去找绅士约翰尼、瘸子和阴影,但现在是不可能了。就算她能帮忙,她也会要求听到整个故事,等我全告诉她,她就会给我安排证人保护或者类似的狗屁程序。
我握紧双拳,指甲都陷入了手掌——应该修剪了……
我低头看向指甲,然后迅速过马路站在油站的灯光下盯着自己的手。
我的指甲下方有血,那是掐进瘸子腕部时造成的。我仰头大笑,这下需要的东西都有了。
我站在雨水淋不到的地方,蹲在人行道上,用大衣口袋里的一截粉笔在水泥地上画了个圆,把自己围在里头。我从指甲下方刮出一点儿血,放在两脚之间的水泥地上。在雨雾里,血迹反射着暗淡的光。
接下来的部分花了我一会儿,但我决定用自己熟悉的追踪咒语,不要为了完成更花哨的效果而进行修改。我拔出几根鼻毛放在瘸子的皮肤组织和血迹上方,然后伸出一只手指点了点粉笔圈,加入念力完成了魔法圆。
愤怒、重又涌起的恐惧、脑袋的疼痛和肠胃的恶心感……我从中汲取力量,具化为咒语:“血咒追踪!”
一股能量直冲向鼻尖,我连打了好几个喷嚏,接着能量笼罩了全身,瘸子的高露洁牙膏味儿异常清晰。我站起来,用靴子抹去粉笔记号,走了出去。缓缓转过身,瘸子的味道从西南方传来,正朝着芝加哥富人居住的郊区远去。
我又开始大笑,抓到那个狗娘养的了!我可以追着他找到马尔康,或者随便他在卖命的哪个老大,但我必须立刻行动。血样太少了,效力不会持久。
“嗨,兄弟!”的士司机靠在窗口等着我,引擎嗡嗡作响,嘴里叼着的雪茄烟一段燃着明亮的橙色。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。“怎么啦?”他大吼,“怎么,你是聋子?是不是有人叫了的士啊?”
我给他一个大大的微笑,还有点生气,有点兴奋,非常渴望把瘸子和阴影打得满地找牙。“是我。”
“我怎么老遇上傻瓜啊?”他说,“上车。”我照做了。关上车门,他从后视镜里警惕地看着我,“去哪儿?”
“两站。”我先告诉他公寓的地址。窝在座位上,我的头自动转向西南方,想杀我的人就在那儿。
“那是一个地儿,”他说,“第二个呢?”我眯起眼。首先需要从公寓里拿些东西:护身符、短法杖、法杖——应当为大家认可的传统巫师装备。之后,我要认真地跟芝加哥最大的黑帮头子谈一谈了。
“到了我会告诉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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